林锋1919年出生于澳门,祖籍新会罗坑人,在澳门读书,他十七岁参加革命,投入抗日救亡工作。1938年5月,十九岁在澳门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同年任中共澳门特别支部工委书记。1939年被党组织派回广东参加游击战争。曾任广州市区游击第二支队政训员,中共南、番、顺工委政治交通、情报参谋,珠江纵队独立第三大队大队长,与珠江纵队司令员林锵云同乡加亲密战友的关系。广宁、德庆、怀集人民抗暴自卫总队副总队长,粤桂湘边区纵队独立团团长、纵队参谋处主任等职。新中国成立后,1949年林锋同志任广东省西江专署公安处处长。1950年以后在人民检察院系统工作。1960年后任天津日报副总编辑兼天津晚报总编。1979年,林锋同志调暨南大学任党委副书记。1984年离休,享受副部级待遇。 |